勞務管理部資料庫

一、資金及資料須知
(1)投標過程中產生的費用(購買圖紙、招標文件、招標代理等);
(2)進場施工前所產生的工程施工成本,包含搭設臨建等設施支出費用;
(3)借款或融資產生的利息支出,利息支出不能高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息,且不論金融機構與個人或其他形式的借入款項均需提供正式發票;
(4)購買或租賃機械設備、固定資產、周轉材料等支出的費用,均需提供正式發票,固定資產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,按照規定年限分次進行抵扣;
(5)按照規定符合分包條件分包出去的項目,分包單位需提供正式發票,且勞務分包不得高于項目總額的30%;
(6)因業務需要支出的與項目相關的招待費用,按照規定不得高于項目總額的5‰;
(7)購買辦公用品、零散小部件及其他等費用的開支,均需提供正式發票。
以上貨資金是指所有與該項目有關的貨幣資金(現金、銀行存款、其他貨幣資金),且資金的收付必須通過公司指定賬戶進行結算辦理。
二、票據要求須知
(1)各單位原則上應選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簽訂協議,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,并確!柏浳、勞務及服務流”、“資金流”、“發票流”、“合同流”四流一致;
(2)業務經辦人員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應在開票之日起15天內連同其他資料提交給財務部門;
(3)收到的發票名稱應為營業執照單位全稱,內容應完整,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所在省、縣(市)區及***項目,打印要清楚,且必須保持票面干凈、整齊,發票的正反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臟、亂及簽字的痕跡;
(4)增值稅發票抵扣聯不可折疊,不能污損,密碼區不能出格、壓線,蓋章不能壓住發票金額;
(5)以上票據要求開具的內容包括日期、名稱、單價、數量、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。財務人員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票據所有內容,票據涂改、大小寫不符、假發票以及未蓋有財務章的收據一律不予接收。
三、人員要求須知
(1)對于中標項目3日內,需由項目責任人帶領財務人員前來公司財務部進行一對一財務培訓,直接與公司財務部對接,且納入公司財務統一管理,并填寫項目責任人委托書,承諾書及預留相關聯系方式,財務人員會計證復印件;
(2)對于項目中標后,要及時收集相關前期資料,報至公司財務部進行入賬處理;
(3)財務人員須正確、及時、完整填制報銷單據,攜帶責任人簽過字的票據粘貼單,前來財務進行報銷,每月報銷時間不超過當月25日,該票據后面需附票據查詢真偽的復印件;
(4)對于支付的各項資金,項目部責任人均需簽字確認,資料應提供完整,資金支付要與票據開具單位保持一致,做到“四流合一”(合同、物流、發票流、資金流)的統一;
(5)財務人員應確保原始票據的真實、合法、有效,填寫大小寫是否相符、有無經辦人的簽字。對有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發票及不合理的開支應當予以拒絕;
(6)負責編制財務匯總表,收集整理原始單據等財務工作,要做到數字正確,資料完整,報送及時,做好與公司財務部的對接手續。

